入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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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入驻商户):
姓名/名称:(按入驻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用于接收协议履行相关通知)
乙方(平台运营方):广州韬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0WU9XW
法定代表人:陈君韬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31号万科三元里中心1栋16层1606A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甲方自愿申请入驻乙方运营的Taohoo!电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出海非洲相关经营业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入驻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及双方权利义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重要提示】
甲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及平台相关规则,明确知晓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其中,第五条(违规处置与服务费处理)、第六条(乙方赔偿责任限制)及第十一条(争议管辖)为涉及双方核心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请甲方重点审阅。
1. 基础服务:乙方为甲方开通平台基础使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开通、商品上架、订单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甲方正常开展平台经营活动。
2. 后端增值服务: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自愿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以下后端服务,相关费用另行收取,不计入入驻服务费:
(1)国际物流及清关服务;
(2)海外仓储服务(费用标准以平台公示为准);
(3)配送物流服务;
(4)国际结算服务(后端综合服务费率为实际回款总额的3%–10%,具体费率于入驻时另行书面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特别权益: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入驻特别权益,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启用:
(1)AI客服席位1位(AI算力积分需甲方按需单独购买);
(2)首月平台使用培训(含平台功能操作指导及西非市场基础运营说明);
(3)专属客服对接人员3名(服务期内全程响应甲方日常运营咨询);
(4)卖家运营资料包1份(含平台操作手册、西非市场基础资料及常见问题解答)。
注:海外社媒营销推广服务(详见第二条)为独立付费项目,需甲方另行订阅,不包含于上述入驻特别权益范围内。
1. 服务说明:乙方通过多渠道海外社媒平台,为甲方提供西非市场意向买家联系信息获取服务(以下简称"营销服务")。营销服务独立于平台入驻服务,甲方可在完成入驻后自愿订阅,按自然月结算,次月可续可停,灵活无捆绑。
2. 套餐内容:营销服务下设多个套餐档位,具体套餐名称、月服务费、保底进线客资数量及单价以乙方平台届时公示内容为准。甲方订阅前可向乙方客服确认当期套餐详情,双方另行书面确认的套餐选择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套餐费用支付:套餐服务费按自然月预付,甲方于每月1日前通过乙方指定支付渠道完成当月费用支付;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当月服务,待甲方补缴后恢复。
4. 营销服务优惠券:甲方如持有乙方认可的营销服务优惠券(以下简称"优惠券"),可用于抵减首月营销服务套餐费用,使用规则如下:
(1)优惠券仅限用于本条所列营销服务套餐,不适用于平台入驻服务费及其他后端增值服务;
(2)优惠券仅限甲方首月订阅套餐时使用,每位甲方每次入驻限享一次;
(3)优惠券自发放之日起30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
(4)优惠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让他人使用;
(5)优惠券不可拆分使用,每张优惠券限抵扣一个套餐月度费用,抵扣后剩余面值不退还。
5. 保底条款:乙方应按甲方所选套餐的约定保底进线客资数量完成当月交付;若当月实际交付量低于约定数量,乙方应于次月补足差额。上述服务不对客资回复率及最终成交结果作出保证,甲方后续商务跟进工作由其自行负责。
6. 免退款声明:营销服务套餐费一经支付不予退还(含使用优惠券抵扣后的实付金额)。乙方按约完成当月保底交付即视为完整履行服务义务,甲方不得以买家转化率、成交率等为由申请退款。
1.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自双方完成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至满1年之日24时终止。
2. 服务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且甲方通过乙方综合考评,可申请续签;续签费用及服务内容以乙方届时平台公示为准,双方确认续签并完成相关手续后,续签协议生效。
1. 后端服务费与货款结算:
(1)收费标准:甲方使用后端增值服务时,乙方按甲方实际回款总额的3%–10%收取后端综合服务费,具体费率于入驻流程中另行书面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结算方式:甲方通过平台后台提交货款结算申请,乙方在甲方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打款。打款前,乙方直接从甲方待结算款项中扣除后端综合服务费,余额汇入甲方在平台绑定的指定收款账户。
(3)汇率与税费:结算汇率按甲方提交申请当日市场基准汇率执行;因跨境汇兑产生的一切汇兑损耗及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代缴义务;甲方为自然人的,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乙方可提供必要结算凭证协助甲方申报。
2. 营销服务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约定执行,按自然月预付,具体支付渠道以乙方指定为准。
3. 账户安全:甲方应确保其绑定的线上支付账户及收款账户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因账户信息错误、账户异常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支付失败、回款失败或资金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留存甲方的支付记录和回款记录,作为双方费用结算及争议解决的依据,留存期限不少于本协议终止后5年。
1. 甲方经营规范:甲方在平台经营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本协议约定,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发布违法违规内容;
(2)发空包裹、货不对板、严重延迟发货,未按订单约定履行交付义务;
(3)以任何方式损害乙方、其他入驻商户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其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 违规处置机制:甲方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置措施:
(1)书面警告,要求甲方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2)暂停甲方部分或全部平台服务功能,直至甲方完成整改;
(3)情节严重的,提前终止本协议;已履行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履行部分乙方有权依实际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4)通过平台通知或法律途径,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含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3. 第三方损失先行处置:若甲方行为导致消费者或第三方向乙方索赔,乙方有权代为先行处置,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全额偿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 适用范围:本条款所述乙方赔偿责任,仅适用于甲方已选择并使用乙方海外仓储服务的情形,不适用于甲方自行安排仓储、物流的情况。
2. 仓储货物遗失或毁损:若因乙方或其海外合作仓库的管理不当、操作失误等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货物在仓储期间发生遗失或非正常毁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货物报关申报价格与甲方提供的采购成本凭证所载实际价格两者中的较低者为准。
3. 派送或收款损失:若发生以下情形,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安排的派送方原因导致货物在派送过程中遗失;
(2)因乙方指派的海外工作人员截留、侵占货款或卷款潜逃,导致甲方无法回收货款。
上述情形的赔偿金额以该笔订单货物的报关申报价格与订单实际销售价格两者中的较低者为准。
4. 赔偿程序:发生赔偿情形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后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货物清单、报关单、采购凭证、订单信息、损失证明等)。双方应在甲方提交证据后7个工作日内共同确认损失事实及赔偿金额;一经确认,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5. 责任免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定义见本协议第九条)导致货物损失或服务中断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6. 责任总额上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就本协议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以甲方就产生损失的相关服务实际已支付的服务费总额为上限。
1. 甲方逾期付款:甲方逾期支付后端服务费、营销服务费或其他应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乙方有权单方暂停甲方平台服务;逾期超过7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2. 乙方无故终止合作:除甲方违约、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作或清退甲方;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作,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合理直接损失。
3. 一般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合理维权费用)。
1. 经营资质:甲方申请入驻分为两种主体类型:
(1)企业/个体工商户:需具备有效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文件;
(2)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先行签署本协议入驻,但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补齐本人名下有效营业执照,并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供乙方审核备案,承诺所售商品合法合规、无假冒伪劣,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权暂停甲方平台服务;逾期超过15日仍未补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退出时货物处理: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或甲方店铺关闭,甲方均应在退出平台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存放于乙方指定仓库内货物的清理、提取,并结清所有相关费用。逾期未处理的,乙方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有权依法通过拍卖、变卖等合法途径处置该批货物,处置所得款项优先抵扣甲方所欠费用及处置合理费用,剩余部分(如有)退还甲方。
3. 乙方单方终止保护:合作期间,除甲方违约、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作或清退甲方。
4. 线上操作效力:甲方确认,通过平台后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勾选协议、支付费用、提交申请、确认结算、查看通知等),均视为甲方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平台账号及密码,因账号泄露、被盗用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武装冲突、罢工、暴动、骚乱;地震、海啸、洪水、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瘟疫、重大传染性疾病;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征收征用;电力供应中断、通讯网络故障、第三方服务瘫痪等非因一方过错导致的公共服务中断。
2. 法律后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额外违约责任。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独立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一方使用对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平台Logo、技术成果等)须经对方书面同意,否则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销售数据、资质证明信息,乙方收费标准、合作资源等)。
3. 本保密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协议其他条款,即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双方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 平台数据归属:甲方在平台经营期间产生的店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订单记录、平台内沟通记录等)由乙方留存管理。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其自身业务数据享有使用权,可向乙方申请导出本人交易数据,乙方应予以合理协助;协议终止后,乙方按法律规定留存上述数据,不另行提供导出服务。
5. 买家联系信息合规:乙方承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并向甲方提供的买家联系信息,符合数据来源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仅可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的商务联系目的,不得转让、出售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违者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双方确认,平台留存的勾选记录、支付记录、沟通记录、订单数据等电子证据,可作为争议解决的有效依据,与书面证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通过线上或线下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为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有权根据平台运营需要及法律法规变化修订本协议内容,修订后的协议将在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其中涉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的重大修订,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其他一般性调整公示期不少于7日,上述期限届满后生效。甲方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条款。
4. 双方确认,平台消息、电子邮箱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通知、沟通的主要方式,任何一方通过上述方式发送的通知,自发送之日起视为已送达对方;甲方因未及时查看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 本协议项下的电子勾选记录、支付记录、入驻信息、沟通记录等电子数据,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留存,留存期限不少于本协议终止后5年,双方均认可该等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署):(按入驻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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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署):广州韬泓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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